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经济贸易咨询;健身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承办展览展示;会议服务;销售家用电器、鞋帽、日用品;零售食品(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,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)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零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